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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3-05

各研究所,各学院、系: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已经2013年1月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及1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院发学位字〔2009〕59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补充规定》(院发学位字〔2011〕10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院发学位字〔2009〕98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暂行)》(院发学位字〔2005〕100号)同时废止。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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