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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就业

关于2017年冬季毕业并申报学位的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9-13

  全体导师、毕业生: 

  根据国科大学位办的时间安排,20181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理化技术研究所学位授予条例实施细则》,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办的时间安排,对于拟于20181月毕业并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要求如下: 

  120171030日前向教育办提交学位申请书和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或接收函(纸质版一式二份,申请书见http://www.ipc.cas.cn/yjsjy/xwgl/200909/P020170517525457668596.doc),并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主页中填写相关信息后,经导师、教育办审核。中国科学院大学信息门户:https://www2.ucas.ac.cn)。 

  20171030日前拟申请学位的毕业生请到教育办进行学位论文的相似性检测,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论文答辩。如未通过检测,可进行申诉或修改论文后在答辩前到教育办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取消本次学位申请。 

  220171130日前务必完成论文答辩及电子学位信息填报。 

  3201712月初召开所学位委员会进行学位初审并将结果上报国科大学位办。 

  由于所有毕业信息都需要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上进行操作,请各位导师、各位应届毕业生务必在各个时间节点前合理安排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中国科学院大学规定,本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须同时申请学位。预计不能在上述时间完成论文答辩的同学,请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时间,由导师签署意见后于20171030日前交教育办。 

  有关毕业答辩的要求请登录所主页/研究生教育/学位管理栏目查询。 

  如有涉密研究生请及时与教育办联系。国科大要求各培养单位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需在2017930日前完成涉密论文备案工作。教育办汇总所保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保密委员会公章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纸质版与电子版,于2017930日前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办备案。 

  现将本次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申请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请拟于20181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20171030日前提交学位申请书,以便教育办做好毕业生学籍注册,避免错过时间。 

  2、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撰写要求》(见附件6),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的编写、修改、印刷等工作,请导师对研究生的论文严格把关。 

  3、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者须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信息门户http://sep.ucas.ac.cn/补充完整个人信息维护成果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信息,然后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信息,上传可用于答辩的学位论文,点击请求指导提交给导师,通知导师登录审核并填写意见再提交到教育办进行审核。登录过程遇到不能登录的情况,请点击找回用户名和密码按步骤操作,通过身份证号(15位或18位)便可以查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4、学位论文评阅:博士学位论文聘请3-5名具有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1-2人为所外同行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聘请2-3名具有副研究员、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答辩申请人的导师不可以作为学位论文的评阅人,评阅人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聘请(导师推荐评阅人的候选名单)。 

  5、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所外同行专家,答辩委员成员中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副研究员、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所外同行专家。 

  6、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聘请(导师推荐答辩委员候选人名单)。 

  二、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安排 

  1、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4 

  2、学生网上填报培养管理信息、所有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均需于20171030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须于20171130日前完成;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同时将学位申请各类材料整理后提交到教育办。我所将于201712月初召开学位初审会(具体时间另定)。 

  三、学位申请 

  1、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规定,本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须同时申请学位,如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而科研成果未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以后将不受理该生的学位申请。 

  2、学位申请人答辩结束后应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信息门户http://sep.ucas.ac.cn/学位管理栏目里填报或同步相关信息及数据,确认无误提交,如遇无法同步的数据,请回到培养管理重新补充或完善,学位管理系统将于2017125日关闭。 

  所有表格可到理化所主页/研究生教育/学位管理/答辩表格下载及上报要求上下载: 

  http://www.ipc.cas.cn/yjsjy/xwgl/200909/t20090911_2480218.html 

    

  请各位答辩秘书提前联系教育办,以便进行授权。 

  如有疑问请咨询教育办。 

    

  以下附件中理化所所有规定全部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最新发布的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附件1:《理化技术研究所学位授予条例实施细则》 

  http://swgk.ipc.ac.cn/info_www/news/detailnewsb.asp?infono=8648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发布学生科研成果署名有关规定的通知》 

  http://www.ipc.cas.cn/yjsjy/xwgl/200909/t20090911_2479995.html 

  附件3:《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http://swgk.ipc.ac.cn/info_www/news/detailnewsb.asp?infono=8425 

  附件4: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及上报材料相关要求 

  http://www.ipc.cas.cn/yjsjy/xwgl/200909/P020170517525457668596.doc 

  http://www.ipc.cas.cn/yjsjy/xwgl/201006/t20100625_2887572.html 

  附件5:《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 

  http://www.ipc.cas.cn/yjsjy/zdgz/gjzd/201303/t20130305_3786428.html 

  附件6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http://www.ipc.cas.cn/yjsjy/xwgl/201303/t20130305_3786472.html 

  附件7《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试行)》 

  http://www.ipc.cas.cn/yjsjy/xwgl/201705/t20170516_4792530.html 

    

  附件8:《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http://www.ipc.cas.cn/yjsjy/zdgz/gjzd/201303/t20130305_3786432.html 

  附件9:《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 

  http://www.ipc.cas.cn/yjsjy/xwgl/201705/t20170516_4792536.html 

  附件10:《研究生毕业答辩指南》 

  电话:82543627 

  emailzhangjin@mail.ipc.ac.cn 

    

                                        教育办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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