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所本届妇女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24年1月,王倩为主任,朱世慧、刘艳红、肖红艳、张磊为委员。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央和国家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科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所妇工委的基本职责是: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所党委、上级妇女组织的工作部署,围绕我所科技创新工作大局开展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引导女干部职工坚定政治信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团结动员女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实践,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贡献。

  (四)维护女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支持女干部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保障女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

  (五)教育引导女干部职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宣传优秀女性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六)教育引导女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女干部职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七)竭诚服务女干部职工和干部职工家庭,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培训、文体等活动,做好特殊困难帮扶工作,推进妇女之家建设。